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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原工学院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量: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原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所有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对申请本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兼顾研究院学科发展需要,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二)复试安排

1. 一志愿复试安排

序号

时间

具体内容

地点

1

202342

(星期日上午8:00

资格审查

龙湖校区3组团12A1208

2

202342

(星期日上午8:30--11:30

笔试

龙湖校区3组团12A1208

3

202342

(星期日下13:30--17:30

外语+专业面试一组

龙湖校区3组团12B1211

外语+专业面试二组

龙湖校区3组团12B1209

2. 调剂第一批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2023年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课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外语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注:考生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5、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

考生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 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考生可选择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2复试前,研究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四、调剂要求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7、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8、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工作

1. 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研究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2、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3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电话

0371-62506781

请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祝复试顺利!

 

 

中原工学院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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