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完善研究生考核办法,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中原工学院关于研究生学年鉴定的规定》(中工研〔2006〕24号),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现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考核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1.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考核标准:见《中原工学院关于研究生学年鉴定的规定》(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向参评研究生讲清目的、意义,明确程序,提高研究生开展学年鉴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参评研究生填写《中原工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表》(附件2)和《中原工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表》(附件3);我院依据相关鉴定意见及综合量化测评结果,初步确定评定优秀人数为9人。
3.学年鉴定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结果处理
1.学年鉴定结果供研究生评选各类奖助和毕业鉴定时参考。
2.对学年鉴定优秀者,学校给予表扬。
3.对学年鉴定不合格者,学校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学年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