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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量: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成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51)特对我校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工作安排,78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至少2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积极联系本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收集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我校须为本年度已经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录入回执,从而确认学生的在校生身份。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纸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红章或黑章)另一种是回执验证短信,这两种形式都是有效凭证。我院根据学生名单收集回执信息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并于915日前进行报送同时报送纸质档一份。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在录入回执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变动,915日后我随时把变动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学生,请相关学生及时做好回执信息报送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贷款申请手续的正常办理。

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时请注意提交学生借款欠缴费用数据,要按照学生欠缴的学费、住宿费之和准确填写,避免乱填、错填,杜绝“一刀切”将学生贷款金额全部填写进去的的现象。2024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的学生如出现了休学或退学等原因2024-2025学年不在校就读的情况,相关学生须及时将相关情况通过书面形式上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止贷款合同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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